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 2016年03月15日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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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

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及我省实施意见,不断提高职业院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实现职业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7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江苏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18年)》。

   一、总体要求

(一)  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职业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和标准得到全面落实,职业院校以人为本管理理念更加巩固,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健全,招生、教学、学生、后勤、实习等管理行为规范有序,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办学活力持续增强,办学质量不断提高,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全面建立,内外并举、多元参与的职业院校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职业院校自身吸引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美誉度明显提高。

(二)  实施原则

行动计划的实施,坚持规范办学与激发活力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与标本兼治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全面行动相结合,坚持科研引领与注重长效相结合,以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以制度完善落实为支撑,以灵活多样活动为抓手,以活动促进管理落实,切实提升职业院校依法办学水平,健全职业院校自我诊断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1. 规范招生秩序活动。高等职业教育由省教育厅制定《江苏省高职院校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科学确定高职教育招生规模和高职院校招生计划,依法依规加强招生资格审核和管理,省教育厅加强对高职院校计划执行和招生录取工作的过程监管。中等职业教育依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教育局严格审核辖区内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和招生专业,依法监管、从严治理,加大对违纪违规招生行为查处力度,坚决取缔不合格职业学校及办学点。加强招生政策和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学校领导和招生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加强对招生简章的规范管理,面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招生、阳光招生,杜绝有偿招生等违纪违规行为。

2. 核查学籍信息活动。全面落实学籍电子注册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充分利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电子注册,严格按照经招生录取审批且实际到校就读的新生名册建立学生学籍,加强学籍异动、学生信息变更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学籍电子档案数据准确、更新及时、程序规范,杜绝虚假学籍、重复注册等现象。校长为学籍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主管责任人,学校学籍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核查机制,加大学籍系统数据应用与考核力度,推进学籍电子注册和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

3.落实教学标准活动。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专业建设标准、专业教学标准、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科学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注重课程开设与教学实施的一致性以及教学效果的反馈与改进。

4.强化实习实训管理活动。严格执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管理的相关规定,落实实践性教学、顶岗实习的时间要求,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年;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强化实习实训师资力量和经费保障,明确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及时对学生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掌握学生实习表现。加强实习教学管理与服务,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确保实习责任保险“应保尽保”,积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学校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学生实习实训情况的专项检查。

5.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纪律意识,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处置机制。定期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消除水电、消防、餐饮、交通和实训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强化交通安全、防溺水、消防、防灾减灾等专题教育,定期组织消防和防震等应急演练。

6.规范财务管理活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增强改革和绩效导向,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财务风险防范;完善学生资助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加强过程控制,规范财务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针对重点领域和本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职业院校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落实专项治理行动的各项要求,并建立长效监管治理机制,每年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实施现代学校制度健全行动

7.加快章程建设。依法制定和完善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以章程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职业院校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理事会或董事会,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机构,明确各自职责,减少管理层级,下移管理重点。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教师聘任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

  8.完善制度标准。以贯彻国家和省相关管理规范、标准和规定为重点,职业院校全面梳理和完善教学、学生、后勤、安全及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校本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流程,制定“一校一册”的学校管理工作手册,形成系统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9.强化督导落实。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制度标准和内部治理结构等管理工作督查制度。每年面向全省开展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三项管理规范检查。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标准》开展德育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督导检查制度,加强职业教育过程和结果的督导评价。

(三)实施管理队伍能力建设行动

10.明确岗位要求。按照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条件》和《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专业标准和工作要求,围绕院校发展、育人文化、课程教学、教师成长、内部管理等方面,结合院校实际和不同管理岗位特点,细化院校长、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等能力要求,引导管理人员不断提升岗位胜任力。

11.完善培养培训。各地要制订职业院校管理队伍能力提升计划,以提升岗位胜任力为重点,将职业院校管理骨干培养培训纳入国家和省级校长能力提升、教师素质提高等培训计划统筹实施,科学制订各类管理人员培养培训方案,建立分层培养培训体系,组织开展一轮全员培训和管理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敬业精神和业务能力。

12.健全激励机制。完善校内管理人员选拔聘用办法,建立体现职业院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拓展管理人员的发展空间和上升通道,激发管理人员的内在动力。积极推进以岗位能力要求为依据的目标考核,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职称晋升、培养培训、收入分配等结合起来。建立并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术技能人才与学校领导、管理骨干相互兼职制度。

(四)实施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

13.加快智慧校园建设。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的通知》,各地要将智慧校园建设作为推动职业教育现代化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落实所属职业学校经费保障与学校建设的主体责任,科学规划,认真实施。高职院校积极建设国家、省、校三级共建共享的数字教育资源,广泛促进泛在、移动、个性化的学习方式。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苏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有关要求,做好管理信息系统整体设计,建成面向教学、学生、后勤、教科研管理等各类应用系统,达到各应用系统的服务融合,努力实现学校工作、学习、生活智慧化。

14.健全管理信息化运行机制。建立基于信息化的管理制度,加强运行维护和技术服务机构建设。成立以院校长为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设置专门管理机构,职能明确并常态化开展工作,信息化专业人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队伍稳定。学校管理员能够解决本校智慧校园建设和维护中的常见问题,能够指导用户有效应用各项服务。研究团队能够为本校智慧校园的升级改造提出具体方案,并能不断挖掘智慧校园的新应用。

15.提升管理信息化应用能力。强化管理人员信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培养,丰富信息化运用手段,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情况纳入教职工评聘考核重要内容,提升职业院校教学及管理人员运用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采集、挖掘、分析和应用能力,逐步发挥大数据在学校管理诊断和改进中的作用,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效能。

省教育厅将不断完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数据管理平台;统筹整合建设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组织召开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各地要对应加强本级职业院校状态数据平台、院校日常管理平台等统筹建设,组织开展信息化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与现场观摩等活动,促进职业院校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五)实施学校文化育人创新行动

16.凝练院校核心文化。职业院校要从学校理念、校园环境、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等方面对学校文化建设进行系统设计,充分发挥学校文化育人的整体功能。总结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特点、职业特质、院校特色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等核心文化,形成可传承发展的独特校园文化标识,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传播,发挥其在院校管理中的熏陶、引领和激励作用。

17.推进优秀文化深入校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工业文明,充分挖掘本地优秀文化教育资源,开设适应学生身心特点、兴趣爱好和职业需要的校本课程,加强技术技能文化积累。加强敬业守信、精益求精等职业精神教育,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定期开展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等进学校活动,推动产业文化进职教、企业文化进校园、职业文化进课堂。

18.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职业教育全过程。办好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打造德育骨干教师队伍。培养学生自主发展能力。创新德育实现形式,充分利用开学典礼和入党入团、升国旗等仪式以及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时点,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和社会责任感,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成一批职业学校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和一批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课程。每年组织全省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深入开展职业理想教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六)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动

19.构建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管理的职业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和保障体系。确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把学习者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创业能力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标准。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中职学业水平测试制度和技能抽测制度。落实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和改进制度,健全院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全面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20.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利用数据平台加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分析,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制度。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逐步提高年度报告质量和水平。国家级重点(江苏省三星级)以上职业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发布质量年度报告,按管理权限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三、实施步骤

行动计划在省教育厅的统筹指导下,由各市(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负责组织实施。从2016年起,到2018年全面落实各项行动计划任务。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315日前):宣传发动。各地、各校广泛组织动员,认真学习宣传教育部教职成〔20157号文件及本通知精神,把握行动计划重点内容,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全面启动行动计划。

第二阶段(20163月—201712月):分步实施。根据任务的轻重缓急,各地、各校分步组织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至2016年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基本到位;其它五项行动于2016年全面启动实施,2017年基本达到实施标准要求。

第三阶段(20181月—6月):整改提高。对照《职业院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点》内容,逐项查漏补缺。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落实完善,确保行动计划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第四阶段(20187月—12月):总结推广。全面总结梳理,固化规章制度,提炼典型案例,及时宣传推广,全面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

四、具体要求

  (一)组织领导到位。省教育厅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职能处室及事业单位为成员的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市、县级教育局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工作的领导。各职业院校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本方案要求,对照《职业学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点》(见附件2),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全员参与、全程管理,有序落实到位。2016315日前,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高职院校要将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所有职业学校均须将工作方案报所在地市级教育局备案,其中,省属中专同时抄送学校主管部门。

  (二)宣传发动到位。各地各校要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各自门户网站设立“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专栏,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行动计划以及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标准的宣传解读活动。各职业院校要综合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组织发动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和科研机构等各方力量,通过专家辅导、专题研讨和微电影、动画宣传片等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行动计划的学习宣传活动,全面理解和把握实施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不断扩大行动计划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三)督查指导到位。各地各职业院校管理水平和质量将作为职业教育省级以上项目评审和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省教育厅将建立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通报和重大问题限期整改报告制度,并视情组织专项督查;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遴选职业院校管理60强;组织开展职业院校管理指导手册研制工作,为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提供科学指导。各地教育局要建立督查调研、情况通报、限期报告、跟踪问效等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为院校落实行动计划搭建交流咨询和服务平台,广泛征集和宣传职业院校优秀管理案例;要加强院校管理专家队伍建设,跟踪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提供专业指导。各职业院校要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群众评议和走访行业企业、社区、家庭等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全面了解和掌握管理工作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案例。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教处彭召波,电话:025-83335667Emailpengzhb@ec.js.edu.cn; 省教育厅高教处徐冰,电话:025-83335559Emailxub@ec.js.edu.cn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主体

时间进度

一、实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1

规范招生秩序活动

职业院校

201612月底前完成

2

核查学籍信息活动

职业院校

201612月底前完成

3

落实教学标准活动

职业院校

201612月底前完成

4

强化实习实训管理活动

职业院校

201612月底前完成

5

创建平安校园活动

职业院校

201612月底前完成

6

规范财务管理活动

职业院校

201612月底前完成

7

督促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并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01612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现代学校制度健全行动

8

建立学校章程

职业院校

高职院校20163月底前完成

中职示范校201612月底前完成

9

完善制度标准

职业院校

20186月底前完成

10

搭建章程建设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交流、咨询和服务平台,组织研制管理指导手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0186月底前完成

三、实施管理队伍能力建设行动

11

细化院校长和其他管理人员能力要求,开展培养培训

职业院校

持续实施

12

组织开展管理经验交流和培训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持续实施

四、实施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

13

制订和完善智慧校园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服务体系

职业院校

201712月底前完成

14

强化管理人员信息化意识和应用能

职业院校

持续实施

15

组织开展信息化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与现场观摩等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01712月底前完成

五、实施学校文化育人创新行动

16

组织开展学校核心文化等遴选展示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职业院校

持续实施

17

开展优秀文化进校园、学生自主发展能力培养等系列主题活动,全面实施职业教育素质教育

职业院校

持续实施

六、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行动

18

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职业院校

持续实施

19

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编制、发布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持续实施

七、组织领导到位

20

加强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行动计划和有关重点工作的检查指导

省教育厅

持续实施

21

根据行动计划整体部署,对照《职业院校管理工作主要参考点》,制订工作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

职业院校

2016315前完成

22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高职院校

2016315前完成

八、宣传发动到位

23

开展行动计划以及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标准的宣传解读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

持续实施

24

设立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网络专栏,组织专家辅导、专题研讨等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

持续实施

九、督查指导到位

25

建立督查调研、情况通报、限期报告、跟踪问效等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持续实施

26

建立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通报和重大问题限期整改报告制度,视情组织专项督查

省教育厅

持续实施

27

分类遴选职业院校管理60

委托第三方

20183月底前完成

28

加强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相关研究,跟踪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提供专业指导,广泛征集和宣传优秀管理案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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